2023年新疆大学招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7:34:50 来源:人才引进网
新疆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祁天民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1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各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6月27日(含)后出生;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6月27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2年6月27日(含)后出生。
(八)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18:00—2023年7月12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218.195.237.47/hr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并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扫描件: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
①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③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④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⑤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的通知公告(页面中间右侧位置)。
(三)考试与考核
报考岗位(B0030-B0035)采取考核方式进行,报考岗位(B0036-B0038)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具体事项网络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考核与考试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考试与考核当日,入闱考试、考核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采取考核方式的岗位,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采取试讲、实际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选一项或者多项组合进行。
4.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考试环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考核与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7.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193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的考核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