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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招聘1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15:15:43 来源:人才引进网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0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由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研究所合并,同时挂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和新疆中医名医名方研究开发中心。六十余年的积淀,尤其是近二十年来的快速发展,医院已成为全国规模较大、中西医人才汇聚、学科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中医特色突出、设备配套先进,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同时是全疆首家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培育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医院设有102个临床医技科室,包括3个门诊部,1个分院,1个分部。现有27个行政后勤科室,职工共计3000余人。其中,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3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家岐黄学者1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1人、自治区青年岐黄学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人、自治区中医民族医名医4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指导老师16人。

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中医药科技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护理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4次)“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全国人文爱心医院”、“中国抗疫医疗专家组组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称号,连续六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5人,医师55人,技师50人(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针灸一科、针灸二科医师岗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如已取得自治区级及以上中级职称资格可不需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推拿科医师岗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推拿科技师、康复科技师需在来院一年内考取康复治疗技术相应资格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考取者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

(八)医师、技师岗位各阶段所学专业需相近,所学专业必须为医学类院校毕业;

(九)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十一)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岁及以下指1992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二)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十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现场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https://www.xjtcm.com)。

1.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11日19:00(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急救中心旁建设银行七楼702室人事科。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请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x-in-i.dingtalk.com/invite-page/weixin.html?bizSource=____source____&corpId=ding1efa3766fbf225524ac5d6980864d335&inviteCode=strgnVTv4ENfAXM,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后提交申请加入我院钉钉招聘群,在钉钉群组内点击“招聘报名”或在群公告中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界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照片名称为“岗位编码+姓名”。

(2)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现场确认。请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原件;

②《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原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历届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考察材料。档案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如组织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等。该表需正反打印至一张纸上,否则视为不合格;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证明原件)、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⑥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大学本科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

(二)笔试

1.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试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试工内容:应聘人员在试工阶段应参加为期5个工作日的科室试工,试工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不合格。试工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30%。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六)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应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录用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招聘岗位所在部门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5561780

七、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991-5811400 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事科)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pdf

附件【附件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附件3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docx

附件【附件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附件5 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代码册.doc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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