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怒江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10:24:07 来源:人才引进网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泸水市绿色香料产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泸水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学历认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专业认定: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由引进单位与市人社局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结合实际进行审核。
5.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名紧缺专业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8月7日;
3.现场报名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六库街道向阳南路112号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二楼办公室。
4.网络报名邮箱:1098265702@qq.com;
5.报名要求:
(1)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2)参加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报名岗位+联系方式)。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名审核: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程序。网络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审核由工作人员现场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若在考核前已签约其他用人单位,须第一时间告知引进单位。
(二)考核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时间: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雪山路186号怒江外滩酒店。
3.开考比例: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0分为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员。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按照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由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再次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由市人社局与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拟引进人员,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引进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在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报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九)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四、纪律要求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市人社局进行指导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86-3630840
五、重要提示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0886-3621241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水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