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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前湾新区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11:35: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宁波前湾新区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宁波前湾新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前湾新区教育系统的优秀人才,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品质,推进前湾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集中面谈、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面谈、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含专技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应聘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为师范类专业或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若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和部属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5)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受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限制。
  3.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以2024年11月20日为准)前100名的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可视同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本科专业需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专业所修主干课程与教育类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上述专业和学历学位条件的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下同)可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现为事业编制人员的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报名时与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人员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犯罪记录、无违纪处分记录。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1994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可凭研究生所学教育类专业报考,也可凭本科所学师范类专业报考(专业类型不受限制的除外);音体美岗位均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见附件1)
  5.要求按师范类专业报考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考生还需满足大学期间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前30%及以内。
  6.具有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和2025年应届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报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11月29日16:00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线下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前湾新区面向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栏目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于指定时间内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须上传照片),逾期不受理报名。同时将附件2的报名表电子稿发至邮箱hzweducation@sina.com,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是有效期限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相关信息将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公布。填报了取消招聘指标岗位的考生若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允许修改报考岗位一次。
  (2)网上初审结果查询:2024年12月4日8:3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初审问题请在查询期间联系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后),逾期不予受理。
  (3)缴费确认:2024年12月5日8:30-12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12月11日10:00-12月13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准考证请妥善保管至招聘结束。
  2.资格复审与面谈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谈环节,时间初定于12月13日,地点初定于位于宁波大学西校区教育楼211室(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具体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谈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主动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复审考生须本人到场并出示准考证,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纸质材料,包括附件2(报名表,需亲笔签名)、附件3、4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谈环节。
  面谈成绩在7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面谈,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如遇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认。如通过面谈的人员不到计划招聘指标数的3倍,将核减或取消部分招聘指标。相关信息将在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公布。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资格复审与面谈均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名单将会在当天晚上公布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上,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笔试初定安排在12月14日上午9:00-10:30,地点安排在宁波大学西校区,详见当天晚上发布的公告。
  3.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主动放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面试时间初定于12月15日,地点初定在宁波大学西校区教育楼,最终时间、地点等通知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页: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上公布,务请及时关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专技测试
  音体美岗位考生还需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未准时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名额不再递补。
  4.签约
  非音体美岗位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音体美岗位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专技测试三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技测试成绩*3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份客观题,加试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
  体检前与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网签的,须先与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签订相关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到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补签)。如签约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5.体检与考察
  签约对象进入体检。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时间初定于12月16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通知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页:http://www.qianwan.gov.cn/(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上公布,务请及时关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学习实绩等。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6.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前湾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行解除;无异议的,待毕业派遣后,一般于2025年8月办理事业录用手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且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办理事业录用手续。2025届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省出台有关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递补规定
  (1)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当天放弃或规定时间内迟到的,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在签约、体检、考察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以及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的,在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递补。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在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报送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不服从教育文体和旅游局统一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在宁波前湾新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含试用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280477,89280385,89280299。
  人社、监督电话:0574-89280149,89280412;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点击下载附件1-5.doc
  附件1: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
  附件2:宁波前湾新区教育系统面向2025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附件3: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附件4:师范专业、年段成绩排名证明
  附件5: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名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
  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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