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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09:38:3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1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10月30日11:0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3年10月26日9:00-10月27日11: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1月12日-11月4日。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11月4日。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计划表,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
 
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六)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及其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预先下载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好《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将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需满5周年(不包含规培期)。2022、2023届医学类相关专业人员入编满2周年后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各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和审核。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招聘单位审查确定。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3.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78-7763729
 
附件:附件1: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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