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五)
发布时间:2023-04-14 16:32:06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面向普通高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五)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改善师资结构,打造“两专”教师队伍,推进优质教育平台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近期安排在皖南医学院进行专场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衢州理工学校 |
中职康复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 |
运动康复、运动康复学、运动康复与健康、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教育康复学、康复工程、针灸推拿学等专业 |
1.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别参考《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符也可报名。 |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品学兼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适配,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②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50%;③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④获得教学技能竞赛或专业比赛校级二等奖及以上;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特别优秀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注:1.往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即参加团中央服务“西部计划”“欠发达地区计划”,且报名时仍在服务期间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独立学院、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品行优良;
3.学习成绩良好,能够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本科学历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6.具备相应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网址: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074857/index.html?number=A17A04)和相关高校就业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11:30。
报名地点: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
2.报名材料
应聘考生按规定填写《衢江区面向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各类荣誉证书或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报考资格及综合素质能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及装订要求详见附件2)。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和资格比选
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结合考生在校成绩、所获荣誉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资格比选,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
(四)面试
1.组织面试:面试以模拟上课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确定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与衢江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签约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五)资格复审。2023年7月底前,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研究生毕业的最迟需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体检、考核。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及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要求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所有考核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以备审核。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待工作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主要待遇。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衢江区人才奖励政策。
(二)递补聘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或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是否进行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三)试用期和服务期。
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及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后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违约金)2万元。
(四)教师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衢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0-3838706
附件:1.衢江区面向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
2.衢江区面向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