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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4:01:34 来源:人才引进网

  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瑞安中学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提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2025届毕业生;
 
  (四)年龄要求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六)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与招聘岗位之间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温州市范围内户籍(或籍贯)或瑞安市生源的普通高等教育2025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科阶段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毕业生;
 
  (二)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且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获得一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三等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不含励志奖学金,校团委或校处室<部门>颁发的不列入校级资格,未发文表彰或颁发荣誉证书的不列入资格,下同),或在省级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
 
  三、招聘岗位与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单位含校区,今后涉及机构改革时,如校网布局撤扩并的,则以人员入职所在校区为准。
 
  (二)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考生对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指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实际网络报名前一天。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第一场报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时—2024年10月17日上午11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的、仅注册不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报名表。如实填写的《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身份证。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4)户口簿。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户籍在大学的原温州籍(或瑞安籍)报考对象可用有迁出地记录的户口簿代替;以温州市范围内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籍贯信息为准。以瑞安市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温州市范围内的户籍或籍贯除外),须提供在瑞高中毕业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承诺书,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师范类证明材料。本科专业中含“师范”标注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考当年当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对报考院校所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提供计划书原件,及封面和所在页复印件)、或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出具的师范证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招生计划材料的师范证明。“招聘范围和对象”条件中不涉及师范类的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
 
  (8)其他材料。提供“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所需提供的荣誉证书或证明等。未取得的荣誉不得以推荐表、公示名单代替。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附件或上传附件内容不全的视同资格初审不合格。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第一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地点:瑞安中学勤耕楼六楼会议室。
 
  浙江省瑞安中学及瑞安市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简历所涉及的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原件验证后返还,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复印件一份,并接受资格复审。仅网络报名而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本次招聘设定开考比例2: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谈和综合比选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谈和综合比选。面谈时间初定于现场确认当天,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通过后的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面谈的对象按自动放弃处理。
 
  1.专家组根据岗位需求,结合面谈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后,以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大于2名的岗位按2.5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综合比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瑞安中学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面试通知(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接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日期初定于现场确认次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短信)通知为准。面试采取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40分钟。考核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90分钟。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则增加专业测试予以确定)。成绩公布后,适时组织入围体检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成绩同分的,学历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择岗,选择招聘岗位对应校区。择岗后7日内须与瑞安中学签订校区择定意向书和就业意向书,逾期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空缺名额可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就业意向书签订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的,将影响考生个人征信。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体检工作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内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凭有关孕期医疗证明(妊娠试验或孕期超声检查报告单)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在约定延缓期限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报名时尚未提供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由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10月10日上午11:00前到瑞安中学办公室(瑞安市瑞湖路398号501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时不再受理)。学校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对确需增加的专业须及时提出增补意见,经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明确增加的可报考专业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公告。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第一场招聘后,招聘岗位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提前5天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告。
 
  (六)本公告由浙江省瑞安中学会同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浙江省瑞安中学办公室0577-65679888、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信息。
 
  》》》点击下载附件1-3.docx
 
  附件1.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附件2.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浙江省瑞安中学提前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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