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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温州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8人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10-24 09:33:2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中职教育(心理健康、财会专业、建筑专业、计算机专业、汽修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特殊教育(特教)等岗位学科教师8名,具体详见《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2025年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5.本科阶段获省级(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6.本科阶段获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综合成绩)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3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8.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要求的,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5届毕业生,其他届别以此类推,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
(三)有关说明
1.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2.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的,须提供高校入学时分数和分数线的相关证明(由高校出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简历(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2时起至10月30日下午2时止,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1)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在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瓯海区茶山镇中心西路)举办专场招聘会。
(2)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举办专场招聘会。
2.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
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到招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和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专业考核等。
仅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对象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考核
考核分面试、专业考核两个环节。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为每人5至10分钟。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分别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专业考核资格。面试成绩不计入专业考核成绩,作为相应招聘岗位择优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提前20分钟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面试点接受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招聘会现场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核人选,其中,汽修专业岗位达不到1:3的,可参照泰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公布的《2024年度泰顺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泰人社〔2024〕15号)文件降低至1:2比例确定。不足上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具体开考岗位和计划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考核成绩合格分为70分,专业考核成绩低于合格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
泰顺县教育局根据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专业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泰顺县教育局与拟聘用对象及时签订聘用意向书,如遇拟聘用对象放弃签订聘用意向书资格的,所造成的空缺名额按上述规定予以递补。已签订聘用意向书的拟聘用对象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向泰顺县教育局提交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等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通知规定要求参加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考察环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环节存在结果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得聘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均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公办学校教师手续,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泰顺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到设点高校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面试、专业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0577-67594635。
联系人:傅学光
监督电话: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7595516,县纪委、县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77-67561801。
附件:附件.rar
1.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
2.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
3.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
4.个人简介制作格式要求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顺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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