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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季度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发布时间:2022-07-06 18:34: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06日讯: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文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022年应届毕业的医学专业型硕士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住培考核合格。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09:00--7月15日12:00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进入报名系统(http://xsprs.broilinge.com/),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等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6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4:00为系统结算时间,不能缴费),按照渝价函〔2016〕160号文件规定,考生按50元每科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请自行于2022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8: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期间以及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4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查询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5.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A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B类、C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4)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递补2次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秀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人员、时间、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进入面试者需缴纳相应面试考务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由招聘方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所需材料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6)。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秀山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秀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试讲、实作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中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未达到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C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秀山县委组织部、秀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县委组织部、秀山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岗位确定

  对报考县教委城区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城区小学教师、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聘用单位。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及岗位设置将于选岗3个工作日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县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规定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县服务不少于5年(招聘单位不少于2年)。本人未满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885699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6672890(秀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23-76889338(秀山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和人才开发科),76868800(秀山县教委组织人事科),76672237(秀山县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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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三季度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7.秀山自治县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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