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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招考随军家属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15 11:33: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随军家属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议军会议同意,现制定2022年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岗位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报考者还应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以下情形需要回避: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规定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报考者应如实、全面、完整填写可能存在回避关系的所有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以供回避审查,否则可能影响本人录用资格。

审查回避关系的时间以报考者报名当天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二、报考对象

驻城厢区部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方案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2年8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人社局(区政府717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名资格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组织实施。

四、岗位的开考比例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准考证

资格审核后将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9月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延迟或取消考试,将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请考生认真核对。

(四)成绩合格线

本次考试合格线为50分。

(五)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二)体检的组织实施单位

考生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组织实施。

(三)体检的依据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机构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复检申请

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2.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怀孕期体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区人社局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城厢区人社局。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八、聘用

(一)聘用公示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资格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0594-2652032。

十、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594-2611138;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城厢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22年度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条件表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考人数

考试

科目

学历类别

专业

学历

学位

性别

年龄

民族

政治面貌

是否应届

户籍要求

联系方式

笔试

面试

1

城厢区政府系统

城厢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1

专技人员

1

100%

 

不限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40周岁及 以下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0594-2611138

附件2

2022年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随军家属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籍贯

 

户口所在地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联系电话

 

配偶所在部队

及职务

 

批准随军时间

 

配偶职务级别及任命时间

 

报考单位及岗位

 

诚信声明

本人承诺,报名表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均准确、真实;如不符合《2022年度城厢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考随军家属的公告》的规定,愿放弃聘用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所在部队政治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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