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泉州市惠安县民政局招聘殡葬管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13:16:5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关于2023年惠安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殡葬管理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葬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殡葬管理员1名,从事殡葬及民政工作。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3年3月7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讲好闽南话;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常见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7.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责任心、服务意识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⑦记入我县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期内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20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及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照片或扫描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3月20日17:30关闭。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修改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21日17:00,届时报名系统将无法提交且修改报名材料。
2.资格初审(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22日17: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拨打咨询电话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按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
1.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用工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有关事项如下: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以惠安人才网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资格复核
1.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如有影响招聘程序,即刻取消入职资格。
2.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按该岗位合格线上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复核请携带以下材料:①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个人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1);④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
(四)入职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优先聘用:(1)国家贫困户;(2)烈士子女;(3)复退军人。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三、管理与待遇
(一)管理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本次招聘人员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聘用、签订合同,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用工单位服务满2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继续聘用。
(二)待遇
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公益性骨灰堂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标准执行,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将保留1年,后续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用工单位决定是否在符合该岗位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惠安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民政局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惠安县民政局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