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生态环境类、计算机类、化学类、汉语言文学类、财会类等相关专业;以上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毕业证书需在报名前取得;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6.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7.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4)现役军人;(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安溪县金融服务中心1号楼13层1317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5-23265087
3.报名需提供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认证证书、两寸免冠近照二张。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组织面试后择优聘用,面试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合格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六、聘用时限:一年。
七、薪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编制外人员工资待遇面议。
3.有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