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市肃北县融媒体中心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14:39:44 来源:人才引进网
肃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肃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肃北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以《岗位简表》明确为准。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待遇为基础工资4万元/年(含各类保险)+绩效工资(具体按照《肃北县融媒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学科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学历大专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 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 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曾因斗殴、盗窃、赌博、诈骗、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6. 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网络(邮箱:2723845481@qq.com)的方式进行,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 报名地点:肃北县融媒体中心205办公室
4. 联系人:王晓悦
5. 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2)考生须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
(5)甘肃省“鼎力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再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按1:2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实操、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按实操占60%,面试答辩占40%的比例确定。
1. 实操
实操内容为新闻现场采访、组稿(情景模拟),文稿限时修改审定,画面现场剪辑。参加实操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实操。
实操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2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参加本岗位实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且最终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组织和内容:由面试评委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应聘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实操成绩60%+面试40%成绩。
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技能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肃北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 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