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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张掖市甘州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4:04: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6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专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5周岁。
 
  5.甘州区户籍或生源地,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2024年6月21日以前,不含6月21日)。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一方为甘州区户籍,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地限制。报考的退役军人须为甘州区户籍或从甘州区应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记地在甘州区。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岗位中要求提供学位证明的,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材料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6.已被选拔到“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项目或正在服务期间的;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或正式在岗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报考要求;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认定属于同一专业证明材料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星期一)至7月5日(星期五),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外地考生可委托亲友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甘州区思源实验学校(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白塔街182号,从西校门进入,敦艺楼一楼舞蹈教室报名)。
 
  (四)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下载并填写《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和个人信息页),非甘州区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材料或师范院校推荐表(附件3);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教育部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考;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上传本人近期彩色标准2寸半身免冠正面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共5天。由现场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现场按规定程序进行缴费,确认缴费结果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将缴费成功的报名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录入,信息录入结束后,由报名考生负责将报名材料全部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确认报名程序结束。2024年7月5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或缴费完成后未进行报名信息录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甘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sgz.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比例减少或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7月7日18:00前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末尾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最低面试比例的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核减、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在“甘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及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先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选由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同时收集审核考生个人档案,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提供档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考察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村委会(社区)派出所走访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区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确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4.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监督电话:
 
  0936-8636026(区教育局)
 
  0936-8861951(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0936-8636014(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简表.pdf
 
  附件2: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甘州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推荐表.doc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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