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4 14:01:1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7名。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代码) |
人员类别 |
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性别 |
其他条件 |
办事员(01) |
行政辅助类 |
3 |
不限 |
本科 |
经济与贸易类(B0204)、工商管理类(B1202)、农业经济管理类(B1203)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办事员(02) |
行政辅助类 |
3 |
不限 |
本科 |
电子信息类(B0807)、农业工程类(B0824)、物流管理与工程类(B1206)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办事员(03) |
行政辅助类 |
1 |
不限 |
本科 |
法学类(B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B0501) |
不限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其中,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履行义务;爱学习肯钻研,工作有条理,办事严谨,认真细致,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考生须是1983年9月4日以后出生);
4.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频道和“清远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频道和公众号”)下载《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将《报名表》(签字扫描件)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y3380133@163.com)进行报名。(所交资料复印件不退回);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二)报名时间
从2023年9月4日起至2023年9月8日。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初步资格审核合格者须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入闱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及地点将于9月中旬在频道和公众号公布,请考生们留意查看。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
1.确定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在面试开始前1个小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报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经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需提供个人无犯罪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单位视情况进行家访或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将在频道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九、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的通知》(清人社〔2021〕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者参加面试、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4.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咨询电话:0763--3381380。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