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3 12:11: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13日讯: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下称“本所”)是广东省编办批准设立、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驻汕尾市事业单位,是政府举办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法定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机构,拥有广东省质量监督服装检验站(汕尾)、广东省质量监督金银珠宝检验站(汕尾)、广东省质量监督液晶显示产品检验站(汕尾)、广东省质量监督建筑板材检验站(汕尾),现已建有汕尾市区的金湖路市监大楼、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技术服务平台和公平镇服装检测站、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建筑板材省站等四个检验检测办公区。
根据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部署,本所将改革转制整合进入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检集团),粤检集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设立、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出资人和监管职责的大型国有检验、检测、计量、认证综合技术机构。
因事业发展需要,经粤检集团同意,本所拟向高校和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在改革转制前按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改革转制后由粤检集团统一安置。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3个,详见附件1《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因违纪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按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
2.受聘人员参与本所绩效工资分配,具体薪酬和待遇按本所分配制度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年休假等待遇。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下载后A4双面打印,含近期大1寸照片1张)、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或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本所邮箱gdswzjs@163.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在面试时需一并提供上述照片)。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7月1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试
1.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2.由本所挑选7名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等进行考评。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素质占40分、专业水平占40分、语言表达占10分、仪表举止占10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通过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个人成绩从高到低排顺序,以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本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本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本所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地址:汕尾市城区金湖路夏楼美地段市监大楼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660-3365109
网上报名邮箱:gdswz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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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