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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韶关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6 09:44: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财政数据中心人才队伍力量,经市委编委批准,面向韶关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为南雄市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选聘对象和薪酬待遇

选聘对象为韶关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21年至今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5年至今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及2021年以来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初核阶段、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已构成违法违纪事实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留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6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表格资料)报名方式。报名的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材料(扫描成.pdf格式);

2、《2023年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好须本人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

5、考生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4,将原件扫描成.pdf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按“应聘岗位代码+应聘单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编辑好邮件主题,发送至南雄市财政局报名邮箱rsg3818309@163.com。(如编辑邮件主题:A+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张三+本科学士)。咨询电话:0751-3818309。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参加选聘的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对象是韶关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的考生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2、南雄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选聘对象。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岗位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准考证(.pdf版本)将通过电子邮箱途径发送至考生,请考生自行下载彩色打印。准考证与有效二代身份证作为参加本次选聘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南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考生须在准考证通知的考试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的候考室集中,凭身份证、准考证抽签确定考试顺序,未按时到达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面试所得分数即为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优先聘用少数民族考生,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南雄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由南雄市财政局组成考察工作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考生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六)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考生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行做好考试防疫等工作。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应聘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中共南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雄市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0751-3899323)。

(四)选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人民政府”(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选聘公告、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公示信息。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雄 市 财 政 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1:2023年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南雄市财政数据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4:在编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样本).doc

附件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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