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6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09:24: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公告
云安区,隶属于广东省云浮市,位于广东省西部,西江中游南岸,东与云浮市云城区相连,南与新兴县、阳春市接壤,西与罗定市、郁南县毗邻,北临西江与德庆隔江相望,下辖7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六都镇;全区总面积1188.61平方千米。云安区境内有南广高铁、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2023年面向社会选聘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各层次医疗卫生人才6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云安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基本条件;符合《云安区医疗卫生人才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医疗卫生人才。
3.副高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执业医师、主治医师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学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医疗卫生人才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云浮市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或辞去原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不列入本次人才选聘对象。
5.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并在考察环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或选聘人数额满即止。选聘中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材料:
(1)填写《2023年云安区选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
(2)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由区直相关部门与引才单位派员联合组成选聘工作组,赴省内外城市和高校现场组织报名,可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并择优与之签订三方协议;也可在选聘单位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选聘单位公布的邮箱,邮件标题名为:选聘单位+岗位代码+本人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在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需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
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工作在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如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面谈方式按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聘职位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五)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拟选聘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通过后,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an.gov.cn/index.html)进行公示,同时在选聘单位宣传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2.如所学专业未列入本公告中《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或无专业代码的,或国外院校毕业,所学专业未在《专业参考目录》,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名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3.当本次人才选聘出现岗位未招满时,对参加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按照专业相同、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选聘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聘用。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服务期限。选聘的各类医疗卫生人才在云安区至少服务5年。
(三)工资福利。首个5年服务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选聘单位同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确定,由区财政单列发放。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人才补贴。选聘人才根据有关政策,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专家、省级领军人才及与其相同层次的国内外专家学者,最高支持发放生活补贴235万元(其中一次性购房补助最高55万元、其他生活补贴最高180万元);选聘的博士研究生最高给予125万生活补贴(其中一次性购房补助最高45万元、其他生活补贴最高8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以上人才均有相应的一次性购房补助和其他生活补贴。详情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766-8638266,8613082,13719822638。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对选聘到我区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区政策外,可向省财政申请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五年服务期内离开云安区的选聘人才,须将已发放生活补贴按原渠道全额退回。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选聘人才在服务期前三年需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并将已发放的生活补贴按原渠道全额退回。
(五)提供保障住房。选聘人才在入职后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入住人才公租房。
(六)解决配偶安置。选聘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区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协调。
(七)解决子女就学。选聘人才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入托我市、区公办学校的,且符合市、区人才配套政策条件的,可由市委人才办或区委人才办、区教育局协调解决。
中共云浮市云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