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政府雇员(非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09:22:32 来源:人才引进网
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非编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雇员(非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府雇员1名(非编制人员)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坡头区政府雇员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2022年10月)。
(四)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431号区城综局六楼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考者通过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如属国外留学学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党费证、流动党员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片2张,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以上证件需备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者须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分析应变、语言表达、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四)体检、考察
1.考生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湛江市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六)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等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统一管理和调剂。
2.如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如果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单位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终止聘用关系。
(七)递补
因应聘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服从、配合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
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37.3℃),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
参加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一)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
(三)报名和考试前7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四)未按照广东防疫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其他地区的人员。
(五)不能提供报名和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七、其他事项
(一)如因疫情原因需要变更时间,将及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二)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相关要求和规定,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影响参加报名和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联系电话:0759-3950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