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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08:21:02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3月24日讯: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46名,招聘岗位不具体到学校(乡镇小学、特教学校、县职教中心除外),按照普通高中、县城初中、县城小学、乡镇初中设置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至2004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3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报考乡镇初中、小学岗位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3月22日起,可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网站、“昭平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资格审查(复审)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1份。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或在读证明(2022年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职称或职业资格证的,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3月29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zprsg1193@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3)资格复审:2022年3月30日-4月1日进行,网络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复审地点: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普通高中、县职业教育中心、县城初中、县城小学、特教学校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9日上午9:00-10:3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30分进入考场。笔试地点为昭平县第四中学。报考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全过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和报考普通高中、县职业教育中心、县城初中、县城小学、特教学校岗位通过笔试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6681193)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1)面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组织教学、教学方法、表达艺术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4.报考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县城初中、县城小学、特教学校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报考乡镇初中、乡镇小学岗位以面试合格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一要素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第二要素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第三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则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报考统一设置招聘岗位的选择

  报考统一设置招聘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报考人员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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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2022年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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