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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贺州市平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2 15:49:2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5月12日讯:为补充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各类人才队伍。更好地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和《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其中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招聘4名;面向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16名;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平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1.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基层服务项目。

  2.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需服务期满(含2021年服务期满人员)方可报名。

  3.西部计划志愿者需在平桂区内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

  (七)平桂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的其他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全日制大专文化程度的扶贫信息(档案)员需在平桂区内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1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xxgk/)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平桂扶贫移民服务中心4楼410人事股办公室)。

  4.资格审查: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1)户口本;(2)身份证(有效期内);(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用于粘贴笔试、面试通知书)、报名表2份(需贴好照片)。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报其中的一个职位。

  (三)招聘方式

  1.面向平桂区三支一扶人员、平桂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平桂区社区党建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平桂区区级、乡镇级和村级三级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共计300分。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

  (2)笔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笔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平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前。

  (4)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的次天公布。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五天内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面试由平桂区组织部、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2)具体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5)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2021年6月3日上午8:0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并亲笔签名,按手印)。

  4.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报考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环节的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放弃资格书面申请,否则按随意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人社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平桂区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平桂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883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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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2021年平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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