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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09:15: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2025—2026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暨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以下统称“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支教时间  

支教时间为2025—2026学年。原则上支教时间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优秀退休教师连续支教。

二、支教学校及招募人数  

2025—2026学年富川瑶族自治县计划招募40名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具体支教学校、招募人数及科目详见附件1。  

三、招募条件  

申请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的志愿者年龄一般在男65岁以下(含)、女60岁以下(含),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二)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自愿到乡村支教,身体条件能够承担支教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工作。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支教志愿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广西优秀退休教师支教范围。

(四)符合招募岗位的其他要求。

四、支教形式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志愿者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或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支教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支教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退休教师志愿者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五、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408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上交材料:

1.《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一份。  

2.招募岗位要求的个人有效身份证、退休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社保卡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退还)。  

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报名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或招募资格。  

 (二)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工作由各招募学校(或所属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监督指导。经考核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考核时间为8月中旬。  

(三)体检  

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招募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招募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支教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名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公布(8月底)

应募支教志愿者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拟出招募人员名单。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上岗任教。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安排招募的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到受援学校任教,并签订服务协议书,协议一年一签。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优秀退休教师支教志愿者统一按照3万元/学年/人的标准进行生活补助(1学年按照10个月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志愿者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根据桂政办发〔2015〕130号文件精神,经费来源为中央下达广西的“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中的“银龄讲学计划”经费及2025年广西支教走教专项经费。

(二)权益保障

1.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与拟招募支教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继续支教的,予以解除协议,并按时间比例追回相应补助费用。

2.各受援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为支教志愿者提供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的必要条件,做好支教全过程服务保障和安全闭环管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统一为其购买个人意外保险,相关经费从自治区支教走教工作经费中列支。志愿者开展支教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其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支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在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支教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7893437。

附件 :

1.2025—2026学年度富川瑶族自治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志愿者招募岗位计划表

2.广西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申请表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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