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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来宾市财政局引进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0 10:38: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来人才发〔2020〕8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结合工作需要,来宾市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8名专业人才到来宾市财政局二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6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三)符合相关专业要求,且取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专业需求及引进条件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职责。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等,不列入招聘范围。3.来宾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4.曾招录(招聘)为来宾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辞职的。5.报考过来宾市引进人才项目并在公示后放弃引进资格的。6.其他违反来宾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7.属于《来宾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8.已入围来宾市2024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和来宾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环节人员。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属于初次就业的,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七级岗位或专技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在管理八级岗位或专技十一级岗位;大学本科毕业生可聘用在管理九级岗位或者专技十二级岗位。符合上述条件但不属于首次岗位聘用的引进人才,已在原单位聘用至相应层级岗位或担任有领导职务的,可参考其资历、工龄、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适当放宽岗位聘用条件,确定聘用岗位等级。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人才符合我市有关高层次人才补贴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引进待遇。人才待遇从引进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开始发放。人才优惠政策与人才工作表现挂钩,如当年人才专项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停止发放当年补贴。
 
  (三)引进人员在来宾市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服务未满5年调离来宾市、辞职或与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就业协议)的,须全部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停止发放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通过来宾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告。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电子邮箱:lbrjk@163.com;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西69号来宾市财政局办公楼4-13室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546100)。
 
  报名材料包括:
 
  1.《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中自评得分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能体现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有效证明,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测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需求人数比例大于3:1的,根据报考人员经历业绩与岗位的匹配度测评分数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小于3:1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即确定为面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日期3日内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确定为面试人员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测评分数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四)考核和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需求人数和考核、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出现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岗位测评分数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出现未招录满情形,视情况从来宾市2024年“服务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计划”紧缺急需人才储备池调剂。
 
  考核对象由来宾市财政局组织考核组开展考核,并根据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专业、特长、工作经历、任职资历等因素,提出引进意见。
 
  (五)公示。体检、考核合格者列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培养。由来宾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采取导师带培、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措施进行培养使用,加快人才成长,为表现优秀者搭建展现才能的舞台。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772—4235258,4235331。
 
  附件1: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需求表2024.5.17.docx
 
  附件2: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报名表2024.5.17.docx
 
  附件3:来宾市财政局2024年引进人才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2024.5.17.docx
 
  来宾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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