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招聘12人,其中男辅警11人,女辅警1人。
岑溪市公安局招收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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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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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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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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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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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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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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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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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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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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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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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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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及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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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11人,女性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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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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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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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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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E、C1及以上驾驶证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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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梧州市居民(户籍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7.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7月15日;
8.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但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7月28日上午12时截止,每天上午8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岑溪市广南路85号,电话:8239397)。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自行在网上下载《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份并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资格审查。由审核小组联合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可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 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岑溪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范围》附件2。
1. 笔试考试时间:8月8日上午9时
2. 笔试考试地点: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楼会议室
(二)体能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列确定进入体能考试人选。比列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考试;达不到1:3比列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体能考试三项成绩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考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岑溪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执行。
(1)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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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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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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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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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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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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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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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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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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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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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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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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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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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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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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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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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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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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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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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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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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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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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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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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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能考试时间:8月10日上午8时
2. 体能考试地点:岑溪市第二中学体育场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1. 面试时间:8月15日下午15时。
2. 面试地点:岑溪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四楼会议室。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岑溪市公安局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二)体检
政治考察合格后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依据《岑溪市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过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一)辅警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约为2995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部分)。试用期满后,根据薪酬规定进行调整。
(二)单位依法按比例缴纳五险,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工会会员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九、相关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需要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四)我局将通过“岑溪公安”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各事项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五)报名咨询电话:0774-8316888(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岑溪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岑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岑溪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