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10:56: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聘用(非在编)审判、执行辅助文员若干名。
(二)聘用(非在编)辅警3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非在编)审判、执行辅助文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执行辅助文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有特殊专长特别优秀的人员条件可放宽。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军警烈属、荣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者优先聘用。
(二)应聘聘用(非在编)辅警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
7、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体育专业、警校毕业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特别优秀的人员条件可放宽。军警烈属、荣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者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参加非法活动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进行发放。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9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邮寄材料报名、现场交材料报名。
3、报名地点以及邮寄地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09号11楼1112室),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659936、2659615。
4、报名所需材料:
(1)《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2张;
(4)简历、有关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广西法院内部工作网发布。
(二)资格审查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技能测试
组织报名聘用(非在编)审判、执行辅助文员的考生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组织报名聘用(非在编)辅警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除聘用(非在编)辅警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要求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八)公示
根据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招聘未尽事宜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