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五指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号 42人)
发布时间:2022-01-17 15:12:00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1月17日讯: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五指山“六园”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42人,其中考核招聘17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学历专业参照《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要求:具体见《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时间
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21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22日08:00至2022年1月28日12:00(7天)。
(二)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96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五指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后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在照片栏张贴照片后拍照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100Kb);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5)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6)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7)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9)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接受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月28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2年1月28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1月28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2年1月28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五)考试
五指山市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进行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五指山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考生本人关于未违反计划生育的书面承诺;
(7)考生本人关于无犯罪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的书面承诺;
(8)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9)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10)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3.面试
(1)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同分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或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结合岗位考核专业技术能力。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考试成绩
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进入体检或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只算面试分数。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
2.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八)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被聘用者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待遇及管理
1.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除领取正常工资待遇外,按照以下标准另外发放生活补贴:
(1)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我省A类高层次人才、大师级人才或同等级别高层次人才的,每月发放10000元生活补贴;
(2)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我省B类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或同等级别高层次人才的,每月发放9000元生活补贴;
(3)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我省C类高层次人才、同等级别高层次人才的,每月发放8000元生活补贴;
(4)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我省D类高层次人才、拔尖人才或同等级别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发放6000元生活补贴;
(5)引进人才经认定为我省E类高层次人才、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或同等级别的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6)引进人才不属于我省认定高层次人才范围,但属于我市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的,获得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的,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获得大专学历的其它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5年,每年上半年集中受理上一年度的发放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年度考核结果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五指山)进行申请,由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后,按年度向人才进行核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补贴;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按80%发放补贴;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发放补贴。人才生活补贴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2.住房保障及安家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按照海南省、五指山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执行。对引进人才前5年发给安家费,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安家费总额每年平均发放,总额标准如下:
(1)正高级职称50万元;
(2)副高级职称40万元;
(3)中级职称20万元。
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必须退还已发放的安家费,已享受省引进人才安家费政策的不可重复申请安家费。领取安家费的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3.配偶安置。引进人才配偶随同来我市工作的,参照《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给予安置。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但符合就业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其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工作,人事档案免费挂靠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3年内无法安排引进人才配偶就业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以我市在岗职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75%、第三年50%的比例向其发放生活补助费,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3年内实现就业的,从就业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助费,停止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子女入学。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一般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落实就读学校;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引进A、B类(大师级、杰出级)高层次人才的直系亲属就读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解决;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或者留学回国的人才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参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5.落户。引进人才落户按照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执行。引进人才单独落户或入集体户口,其父母、子女、配偶可随迁落户。
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在我市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将根据《海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跟踪考核暂行办法》和我市企事业单位考核管理有关规定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相应人才政策待遇。服务期未满5年,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或追回其已享受的安家费或住房保障相关待遇等。
七、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公告为准。
八、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0898-86624490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66755313、0898-66738761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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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