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3 14:49:33 来源:人才引进网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机构,进一步提升卫生人才队伍整体质量,根据卫生健康发展和需求情况,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遴选,吸纳各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来增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又好又快发展。
二、遴选人数及薪酬待遇
遴选各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2名(具体岗位表详见附件1),遴选者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人才住房、户籍办理等事宜的办理,在符合我省人才政策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协助解决。
三、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市妇幼保健院(公益二类)岗位和市中医医院(公益二类)岗位面向全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益一类单位的岗位面向海南户籍公益一类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应聘人员须在本次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3周岁以下(即1968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6周岁以下(即196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未满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3)新录用(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
(5)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遴选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当地卫生健康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
四、遴选程序
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选调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遴选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www.danzhou.gov.cn)公开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考,主要上传报名有关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2.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199
3.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9:00至10月2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2MB):
①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②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④学历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卫生健康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限海南省内报名者提供,加盖当地卫生健康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章)(见附件3);
⑦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
⑧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⑨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
⑩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5,本人手签并扫描上传)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2022年10月2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10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2年10月26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2年10月26日17时准时关闭。
5.报名注意事项:本次选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线上资格初审
1.由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要求一次性提交报名材料,影响资格初审或综合评定的,后果自负)。资格初审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遴选岗位。
2.由专家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材料综合评定,所有资格初审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人员将在资格初审及综合评定结束后进行公告。
(三)面试和现场资格审查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址: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3)面试合格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
(4)面试成绩发布: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
面试后,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应聘(调动)人员将报名表及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材料原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审验,交复印件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单位全程监督,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递补人选。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遴选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准考证、报名表及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入围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五)进行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动名单,经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审核通过后,拟调动名单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调查处理。
(六)办理手续
1.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调动人员在接到调令后按规定时间到遴选岗位的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经遴选岗位单位批准同意而未能如期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调动资格。
3.调动人员按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五、相关事项
(一)疫情防控
1、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是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海南省防疫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版开考前48小时内(至少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参加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涉考人员防疫承诺书》参加考试。两证、两码、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防疫承诺书》必须齐全,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为红码或体温≥37°C的报考人员。
4、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其他要求
1.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9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日期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2.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其他直属单位工作。办理完聘任手续后,须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服务5年以上。
3.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面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其他相关事宜,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七、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遴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面试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八、其他
本方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 0898-23315854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