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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09:44:5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优质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加大社会面巡防管控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按照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性质、任务
 
  (一)招聘人员性质:所有招聘人员均为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人员任务: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配合民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其中男性66名(执勤岗位),女性4名(接警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不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的优先;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5年6月25日至1988年6月25日出生);
 
  4、男性执勤辅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接警员辅警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同等情况下,退役军人予以优先录用;有两年以上公安机关接警员工作经验报考接警员岗位的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单侧裸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并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其中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4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7、体能、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黄、赌、毒、盗窃、诈骗、酒醉驾、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省、市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招聘工作
 
  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职业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封闭集训、公示、办理拟聘用人员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dcjxqh.com/。按照报名网站公开招聘页面报名人员报考流程进行报名操作。报名提交成功24小时后,查询报名状态。
 
  3、报名费用10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名审核通过根据提示完成网上缴费。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设置,体能测试项目分为:纵跳摸高、4*10米折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如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陪同人员谢绝入内。考生本人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项目的,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体能测试中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应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退出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如中途受伤或发生突发疾病,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体能测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体能测试的总体情况划定合格线,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专门用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基础知识50分,专业知识5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部分参照《河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四)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与笔试同时进行。
 
  2、参加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必须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和笔试同时进行,职业心理素质测评采取现场认定方式,认定合格者直接进入下一环节,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一并交由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对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取消考生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要求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后退还本人;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对于审查未通过者的材料当即予以退回,取消考生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者的沟通技巧、法律基础知识和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分析判断及处置能力。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查询: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dcjxqh.com/)公开招聘页面“成绩查询”窗口进行查询。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采取最低分数控制,从高于总体平均成绩人员当中产生,当总体平均成绩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按照1:1比例从高到低进入体检环节,当总体平均成绩人数小于招聘人数时,取总体平均成绩以上全部人员进入体检。
 
  为确保体检真实性,集中组织体检。考生需携带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包含:身高、体重、血压、内科、外科、眼科、心电图、全腹彩超、大生化、肝功能、幽门螺杆菌测试(需空腹)、HIV、梅毒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涉毒吸毒检测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检测,个人不承担费用。
 
  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其集训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递补。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是通过对报名者的思想情况、道德品质、政治意向,直接的社会关系、个人、直系人员的历史以及参加过的组织情况进行审查,考察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于进入政审人员,按照通知领取《介绍信》《政审考察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九)封闭集训
 
  以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对于以上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不少于15天的封闭集训,以封闭培训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封闭集训期间不合格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公示
 
  拟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通过 “平安大厂”微信公众号、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提出录用意见,办理相应手续。
 
  (十一)递补、调剂
 
  笔试、体能测试、职业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资格审查、政审考察、公示、培训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职位,按同岗位依据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办理聘用
 
  拟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必须通过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2个月。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和轮岗交流。
 
  五、待遇保障和管理
 
  (一)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依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晋升工资,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注:被正式聘用的非本县户籍的人员可依照相关政策对符合落户条件的配合办理落户手续。
 
  (二)人员管理
 
  被录用人员与聚贤起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县公安局统一安排管理使用,使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辅警工作或者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公安局有权做出退工处理。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使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协调解决。若不经批准擅自离岗按违约处理。两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由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政策咨询电话:0316-8824844
 
  报名技术指导:0316-8362056
 
  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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