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16:59:05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大庆师范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1.岗位:基建造价及施工管理员
2.职责:负责审查项目工程计量、造价管理,审查工程进度款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查合理化建议的费用节省情况,审核承建商工程进度款和材料用款计划、控制投资,审核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结算及清单报价,现场施工管理等。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优先。
4.应聘人员年龄须在65周岁以下(1958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6月4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441815376@qq.com。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4)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如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现场考核工程造价、施工管理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10000元/月(含保险),没有法定假日、暑假及周末休息日;没有施工月份期间停薪。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1.按项目聘任,聘期暂定2年,聘期内没有新建及施工项目合同自动解除。
2.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