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招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09:29: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合爱辉区实际用人需求,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工作人员14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爱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限男性。
4、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户籍迁入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
5、留学回国人员2022年9月1日前(含当日)取得国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
6、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详见附件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人员。
8、除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外,在取得学历过程中学习经历重叠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本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以统招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同版蓝底免冠照片3张。
4、填写《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详见附件2)。
5、招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6、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
7、岗位有证件、从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按照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要求,对3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人员、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1日。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
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 属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项目生,须提供到村任职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区级组织部门、就业部门盖章的《公益性岗位终止工作备案登记表》或由区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其他服务期满证明材料。审核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咨询电话:15145677872。
(2)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项目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由区人社局负责,咨询电话:0456-6100075。
(3)属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须提供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由团区委负责,咨询电话:18714564489。
(4)属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审核由区教体局负责,咨询电话:13945720338。
(5)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优秀情况需提供优秀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咨询电话:0456-7205107。
(6)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与就业服务中心(原就业局)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由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456-8270581。
9、本次招聘报名费每人45元,只支持现金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爱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514室(魁星路与雪松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456-6100075 0456-6181697
(二)考试
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成绩等相关事宜在爱辉区政府网站(http://www.aihui.gov.cn/)通知公告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60%)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40%)
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100分,应聘者面试不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爱辉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
岗位代码为01、02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实际操作由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专项考试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项目内容:岗位代码为01考足球实际操作,内容为①颠球;②传准;③运射;岗位代码为02考篮球实际操作,内容为①30秒投篮;②1分钟投篮;③运球接行进间投篮。
岗位代码为03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逻辑思维、应变处理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情况。
岗位代码为04考无人机驾驶实际操作,内容为①起飞;②自旋;③飞行;④平稳;⑤降落。
3、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辖区派出所、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及“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在爱辉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爱辉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本公告由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爱辉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