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江市招聘辅警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11:35:36 来源:人才引进网
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做好同江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证公开招聘工作质量,结合《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当前辅警队伍实际,特制定此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同江籍警务辅助人员19名,男17名,女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与责任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5、年龄在30周岁(1991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的),且年满20周岁(2002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的)。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退伍转业军人学历不限。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净身高),退伍转业军人身高放宽至不低于165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5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45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注:身高(cm)-105=标准体重(公斤)。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为辅警。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人员。
8、须具有同江市户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出公职或者辞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情形;
7、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10、身体带有纹身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人员密集。此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7日。
2、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 22日,报名时间上午8:40-11:20下午13:40-16:50。由同江市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同江市人社局(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五楼东侧),主要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
报名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退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蓝底照片正面打印姓名)和打印的《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12063。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男性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采取自愿的方式可相互递补。所有报名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翔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联系电话:0454- 2912063。报名成功后务必关注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人社公众号发布。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面试。由招聘专家组对报名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拟聘人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低排名,再次出现相同的加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4、体检。结合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体检不合格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政审。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市公安局、边境管理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如岗位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工作人员,成绩一年内有效。
五、管理及待遇
市公安局和边境管理大队确定专门机构和指定具体部门负责队伍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资按照2000元/月,并缴纳相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合同期结束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同江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