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市委巡察办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1:42: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七台河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委巡察工作数据信息中心全额事业编制3人。
二、招聘范围
省内市(地)、县(市、区)及以下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员。
三、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2月),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干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6日。咨询电话:0464-8239021(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考生将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名为:“考生姓名+招聘报名材料”并发送至qthxcb@163.com邮箱。
3.报名材料。(1)报名人员自行到七台河纪检监察网(http://qthjjjc.gov.cn)下载并填写《七台河市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盖章;
(3)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廉政鉴定并盖章;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5)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6)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
(7)机构编制平台打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
(8)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打印被查询人查询结果;
(9)近期二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除(9)以外其余均须PDF格式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巡察办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2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个科目,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详见七台河纪检监察网)。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公开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形,以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时,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聘用。如体检和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
(五)公示和聘用。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www.qth.gov.cn)为指定公示网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七台河纪检监察网发布的通知(http://www.qthjjjc.gov.cn),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