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9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4 15:24:13 来源:人才引进网
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配备,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在绥化市北林区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19名。其中灭火员岗位12名,驾驶员岗位7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绥化市(含辖区内各县市区)户籍的男性公民,应聘灭火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和政府专职队员工作经历或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可放宽;应聘驾驶员岗位的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两年或以上且驾驶期间无酒驾和重大事故记录,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的),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的可放宽。
(三)优先录取条件:
1、具有消防救援队伍从业经历的。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亟需岗位要求的。
4、北林区户口优先录取。
(四)应聘人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无心脏病、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裸眼或矫正视力正常、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纹身、无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身体匀称(标准体重=(身高-110)kg,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能够适应消防业务及体能训练。
(六)经岗前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的上岗标准。
(七)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绥化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基层消防站灭火救援岗位工作,工作时间与在职消防员同步,执行“24小时驻勤”模式,每月休八整天。
四、相关工作待遇
(一)工资待遇
1、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保险。
2、市消防支队按照标准在财政预算资金内保障食宿及服装、被装等物资。
(二)薪酬结构
灭火员工资待遇标准:在工作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3900元;生活实行供给制,伙食标准同在职消防员一致,按季节发放被装;给予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保险。
驾驶员工资待遇标准:在工作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4200元;生活实行供给制,伙食标准同在职消防员一致,按季节发放被装;给予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保险。
(三)发展空间
为进一步激励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热情,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按规定设立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三个管理岗位,享受工作岗位的岗位补贴,副班长200元/人/月,班长280元/人/月,中队长助理350元/人/月。
对入职后各项工作表现突出、业务素质过硬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人员,支队将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通过考试后成为消防救援队伍正式消防员。
五、报名时间安排及应聘程序
招聘时限: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一)报名方式
1、网上下载报名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4Ktje06KHO5pzZFGXDlpg提取码: q3ac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下载报名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信息。
2、上传报名表
链接(电脑、手机端均可):https://f.wps.cn/w/W0LDt1DV/,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上传至小程序中。即日起应聘者即可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报名,收到符合初试标准的100份简历即报名截止。(仅供参考,以上要求,结合疫情情况,将电子档案进行汇总)
(二)资格审核
招聘方将逐一对报名的应聘者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应征者全名),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A1、A2或B2驾驶证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人员携带相应证明(退役证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科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考核标准及操作规程附后;
2、应征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驾驶员与灭火员岗位体能测试成绩分别进行排名。
(二)面试
1、按照应征者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及格晋级评定制,由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征者本人在接到晋级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环节,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4、如有面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政审
(一)政审
1、现场确认后同步进行政审;
2、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考核入围人员可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221-2009)及绥化市消防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八、聘用及培训
(一)岗前培训:上岗前由绥化市消防支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休息),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如在岗前培训期间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综合排名进行递补。
(二)签订合同:经过岗前封闭培训后,合格人员由绥化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按照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及工作需要,进行续约,试用期为6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
(三)工作岗位分配:岗前培训结束后统一分配,所有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考务工作及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开设测试辅导培训班。
3、因应征者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或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终止应聘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后果由招聘人员本人负责,此名额由上一环节排名前几位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天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应聘电话:13914919439
简历投递:
链接(电脑手机端均可)https://f.wps.cn/w/W0LDt1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