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22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11:05:51 来源:人才引进网
兰西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行政效能,确保我县市场秩序的顺畅开展,县政府决定招聘一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2名。具体岗位为负责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非公安辅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黑龙江省兰西县户籍(2022年10月25日前取得黑龙江省兰西县户籍,含25日);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龄要求:男性、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6、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自愿从事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在兰西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自行在兰西县政府网站下载《兰西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是退伍兵的携带高中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其中两张粘贴于报名表“相片”处,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后交于报名工作人员)。
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个人简历从高中或中专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承诺书(附件2)2份。考务费90.00元。 (用黑色碳素笔手写);
3、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4、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体检和考察。
5、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西二道街路东盛泰家园商服兰西县道路绿化管理站一楼。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8:30分--11:30分 下午13:30分--16:30分)
咨询电话: 0455—5358914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语文知识、时事政治、二十大精神及系列讲话精神。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笔试过程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入取。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与报名同一时间进行,面试条件:报考人员必须五官端正、表达能力正常,无生理缺陷,无纹身等方面符合报考资格要求,面试合格参加笔试,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县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将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兰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兰西县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政府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