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3 16:20:40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平顶山学院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平顶山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6]90号)有关规定,平顶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人才2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学校校医院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学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校医院专职医务人员2名,专业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医学学科方向,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全科医师证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5.年龄及计算方式:35周以下即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s://rsc.pdsu.edu.cn)和平顶山学院医学部主页(https://yxb.pdsu.edu.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至1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行业工作经历等相关原件扫描连同《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压缩包形式于发送至医学部邮箱(pdsxyyxb@163.com),邮件以名字+应聘岗位+电话。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9日24:00结束,截止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届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三)查询网报初审意见
招聘单位将在网报结束后进行初审。应聘人员于12月20日8:00后可登陆平顶山学院医学部主页查看网报初审结果(见主页“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s://yxb.pdsu.edu.cn)。若网报初审意见为“通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初审意见“通过”的,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为: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过期视为放弃。
2.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平顶山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各一份(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本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本硕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国内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本、硕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下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以上所有原件现场资格复审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温馨提示: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务必按要求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排放,否则不予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医学部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注: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医学部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布至医学部主页公告栏中。
3.现场确认地点: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综合办公室(办公楼二楼206室)
(五)考核、体检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登录医学部主页公告,查看考核、体检等安排。
(六)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人事档案(档案须密封)转入学校,学校将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考生,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以上情况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二级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医学部主页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人事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
(二)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2657629(平顶山学院纪委)。
九、其他
(一)学校将根据疫情变化,各环节安排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应聘的二级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通知,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医学部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0375-2657027。
平顶山学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