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平顶山技师学院招聘实习指导教师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1:38:4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平顶山技师学院2023年招聘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专业师资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22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简章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平顶山技师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59年。学院是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河南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学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首批示范性职业技能鉴定所、河南省首批职业等级认定中心。
二、组织领导
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进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平顶山技师学院2023年招聘实习指导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限35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自愿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平顶山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8月16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期间的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平顶山技师学院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2)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平顶山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使用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报名所需的其它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相关证明(证明需注明工作时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3)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人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留档进行复审,原件退回。
(4)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方式和时间。
由学院组织成立评审领导小组。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一)面试
1.模拟讲课
按所报学科,采取在学院使用的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讲课满分为100分,不足80分淘汰,模拟讲课成绩按30%计入总分。
2.答辩
重点针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3个方面进行评价,时间为3分钟。答辩满分为100分。
(二)实际操作
根据模拟讲课成绩和答辩成绩之和,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际操作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有相同者,则并列入围;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不足80分淘汰,实际操作成绩按60%计入总分。
根据学院实习教学规律,按照实际专业需要的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际操作,完成课题规定的项目。时间由每个实际专业需要的课题制定。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模拟讲课成绩×30%+实操成绩×60%+答辩成绩×10%。
模拟讲课、答辩、实际操作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不足80分淘汰。
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开始前在平顶山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面试所使用的教材,本次考试所有成绩考试结束后将在平顶山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再次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度,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平顶山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顶山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0375-7563577
监督电话:平顶山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5-766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