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新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7 10:38:31 来源:人才引进网
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设市场化、专业化的新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打造一支整体素质高和专业化水平强的人才队伍,吸引专业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县属国有企业工作,根据《信阳市市管企业进人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新县县属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新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新县财政局全资控股公司,主要对县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职责和权利,作为县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组织运用国有资产收益和政府的各种生产及建设性资金,进行投资、参股、控股以及产权交易等,下属新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县新通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县康隆发展有限公司。
(二)新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政府授权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污水、绿化、环卫、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国有土地收储、开发整理和经营等。
(三)河南新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政府授权的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农田水利、生态林业等涉农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智慧乡村、社会治理、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农产品加工、一二三产融合、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项目投资运营。
(四)新县新通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政府授权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交旅文创融合项目建设及运营,文化旅游领域项目投资与运营等。
(五)新县康隆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政府授权的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和运营,产业园区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等。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审查调查处理的,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的;
5.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具体岗位详见《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新县人社局网站、“云上新县”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即将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姓名重命名,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同时上传jpg格式的个人电子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奖励证书;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须在2022年7月18日-24日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报名登记表》发送word版)以“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xxguoziyunying@163.com。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对经审查初选合格人员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者,即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再予以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取消选聘资格。对急需、紧缺、与岗位匹配度较高的人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学历、专业条件等可适当放宽。
(四)考试和考核
根据各岗位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和岗位需要,采取不同的考试和考核方式考评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等情况,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和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征信证明(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上平台申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年龄无造假证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等额递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县人民政府网站、新县人社局网站、“云上新县”等平台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合同期为三年),办理聘用手续。根据招聘职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合同。
五、岗位薪酬待遇
(一)身份: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新县县属国有企业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
(二)待遇:各岗位招聘人员按照同行业薪酬待遇标准,并比照全市各县区国有企业同等职级人员的薪酬待遇执行商谈确定。聘用期限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事档案统一存放至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参照新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
六、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拟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相关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2.公开招聘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由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牵头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政策解释。
附件:
新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