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信阳潢川县文化人才专项选派15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6 09:38: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度潢川县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选派公告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文字〔2013〕34号)文件和河南省文旅厅《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豫文旅人〔2022〕31号)文件的要求,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引导文化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服务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县公开招募文化人才15名。选派人员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有文化艺术背景的志愿者;有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的大中专院校文化艺术学生;选派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有三年以上文化工作经验且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文化志愿者、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选聘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派人员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协议自动解除。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服务单位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
二、工作职责
(一)在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综合文化站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项实施计划倾斜乡村振兴示范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与乡村振兴文化项目建设重点工作结合。
(三)结合庆祝喜迎二十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传播先进文化理念,协助当地文化站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抓好活动组织工作;指导和督促受援地开展文化活动,搞好农村文化培训;创作编排多种形式的文艺作品等工作。
(三)选派人员安排到乡(镇)、村一级有关单位一线以全日制形式为受援地工作一年。
(四)下派人员开展短期文化服务,根据受援地实际需要,设立必要文化服务项目,要有个人年度工作计划,每人每年为服务点办3-5件实事。
(五)完成上级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乡镇综合文化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文化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55周岁以下。
3.学历:艺术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在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艺术大赛中获奖者。
4.专业:①声乐类、曲艺类、舞美类、美术、音响灯光;②传媒和主持类;③编导。
5.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三年以上文化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潢川籍户口。
6.其他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的;
④近三年已经选派过;
四、选派程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募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按照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潢川县政府网站及文广旅局系统公示栏公布选派计划、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上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文化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三张,填写《公开选聘2022年度潢川县文化人才报名表》扫描电子版发邮箱:hcx_whg@163.com。
3.资格审查。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用,确定拟派人员名单。
4.组织考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拟派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正式选派人员。
五、待遇管理
(一)领导小组审定选派人员后,报省、市文化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选派手续。与选派人员签订《河南省2022年度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实施工作协议》,协议周期为一年。县文广旅局按照要求,对选派的文化人才工作一年一考核,期满后选聘协议自动解除。对招募选派的文化人才工作期间业绩突出,受基层欢迎的特别优秀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优先考虑年度续聘;对在选派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相应处理,并终止选派合同。
(二)工作期间,根据国家和省文化部门的政策,信阳市财政局文件(信财预〔2014〕13号)要求,按照每人2万元/年标准核算。主要用于食宿补助、交通费、保险及培训费用。
(三)按照信阳市(2015-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下派上挂管理(暂行)办法,对县选派人员进行管理。如办法中相应条款与《劳动合同法》精神不符,以《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选派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聘用性质。
潢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