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许昌市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10:45:2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12月14日讯: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按照《2021年许昌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许卫办[2021]137号)文件精神,2021年建安区共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学历专业详见(附件1)2021年建安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求表。
一、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许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特招、特岗、事业单位招聘等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等限制。
“369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并追究个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1、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9时至12月23日17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缴纳考务费30元,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地点,建安区兴业大厦6128房间,咨询电话5137966。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显示有二维码)、报到证等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照片三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对于“51111工程”大学生需要另外提供所在单位就业协议证明。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脱贫户和“三类监测人群”,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开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12月23日9:00至17:00提交到新元大道兴业大厦北楼6128房间核实确认。
2、理论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对于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特招医学专业本科生报乡镇专科岗位时需参加笔试)。
3、综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及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的。等额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的平均值不得进行下一环节。
4、体格检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6、考察、公示:由建安区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7、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本着用人、留人原则,在招聘程序上给予倾斜,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51111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参加笔试时加10分,每增加一年多加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五、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说明。2021年建安区不招聘本科岗位,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岗位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不发放补助。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编委核编意见,2021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区招乡用、区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区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区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毕业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
六、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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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