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市鄢陵县核酸检验人员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9 14:57:54 来源:人才引进网
鄢陵县核酸检验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核酸检验人员队伍力量,经鄢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检验人员30人。
二、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验实验室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身体无残疾;
6.具有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务纠纷的;
5.其他不宜聘用人员的情形。
三、考试录用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应提供材料发送 ylwjwrsg@163.com邮箱。
3.应提供材料:
(1)填写《2022年鄢陵县核酸检验人员招聘报名表》,粘贴近期无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照片;
(3)毕业证照片;
(4)“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版;
(5)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行程码。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等候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由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考察: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的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由鄢陵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四、管理和待遇
1.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上岗工作,由人员接收医疗机构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2200元/月、本科生2300元/月,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除以上待遇外,聘用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5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公告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五、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录用在职人员须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4.拟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5.鄢陵县卫健委将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确定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6.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疫情期间,报名考试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8.考试成绩将在“鄢陵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鄢陵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ling.gov.cn/)公布。
以上公告内容由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374—7361682
鄢陵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374-7167256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鄢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