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周口市郸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0:28:2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10月20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吸引高层次人才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郸城县用人单位需求,本次拟引进人才83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2、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国家“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对应一流学科专业);
4、引进紧缺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本科(高考一批次录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参与实施。人才引进严格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初步筛选、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委人才办对外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并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在招才引智大会郸城县招聘展位(地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周口招聘区郸城县招聘展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由县委人才办统一接收。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4日;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3日至24日
2.报名邮箱:2575664508@QQ.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①本人填写的《2021年郸城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职称证书(尚未取得的可不提供)、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单位、职位名称、姓名”命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回复的,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0394--3210095,15836225556)。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组成县招才引智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告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查实申报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缺少有关材料的,随时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初步筛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超出1:3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人员:①学历优先。优先选择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硕士研究生。②名校优先。按照清华、北大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专业优先。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能力优先。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2.同等层次报名人员较多、按上述原则排序难度较大的岗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增加一轮与专业相关的笔试或技能测试,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人员。
3.初步筛选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审核备案。
(五)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开始前,县招才引智资格审核小组应逐一审核入选者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资料原件。
2.综合测评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3.用人单位综合测评方案报县委人才办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综合测评要全过程录音录像,参与测评打分的考官应主要由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参与测评打分,专家组一般为5人或7人,行业领域专家应占一半以上,设组长一名。综合测评开始前,用人单位可就岗位任职具体要求、综合测评程序及要求、测评要素分值比重等与专家组成员进行充分沟通,但不得讨论涉及报考人员的任何信息。
5.综合测评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80分。所有参与测评打分的人员都要在结果表上签字确认。
6.综合测评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审核备案后,统一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
对拟引进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和县纪委监委同志组成考察组,赴学校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港澳台、国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到岗试用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期一般为2个月),同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表现情况或本人书写的承诺书。考察期间,考核组须认真审核档案,查看拟引进对象报名资料是否属实、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郸城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公示结果,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采取联审联批办法对确定聘用人员予以引进,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和义务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引进高层次人才在郸城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4.用人单位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为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五、工作纪律
1、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要从严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制度。
3、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由郸城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158362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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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郸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