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说明: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面试(含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8月1日前通过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为8月5日-8月9日共5天,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扫描下图二维码并认真填报相关信息。
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填写内容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的进行通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收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环节。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1)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
(2)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湖南湘江新区嘉运路188号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
(3)面试及资格复审具体要求:
①考生请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8:00前到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西门考生集合处集合,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做弃权处理;
②面试时间5分钟内,包含自我介绍及现场提问,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专业技能等。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其他获奖证书等。
注: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并纳入不诚信记录上报教育局。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
1.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内,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进入笔试人员将在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笔试通知。
笔试时间:8月1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教学楼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凭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生笔试成绩在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公众号进行查阅。
(五)试教
1.进入笔试人员等额进入试教。
2.试教时间:8月14日上午8:00。
具体要求:试教主要是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为8分钟内片段课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
3.考生参加试教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4.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60%合成。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师德师风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袁老师18390856600、刘老师15096073224(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
二0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