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永州市赴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引进人才2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1:44:2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永州市2023年赴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赴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重点引进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引进计划和岗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2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永州市2023年教育类人才专场引进需求目录》。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永州红星网(http://www.yzredstar.gov.cn/)查询。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7.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含驻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已与市属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8.在我市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两年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只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设置现场报名点,接受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4月24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其他地点不接受报名。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即可。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列为面试人选。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置面试考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所有入围体检人选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将毒品检测纳入体检范围。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排名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凡是享受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其聘用(劳动)合同中须约定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必须退还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所有相关人才待遇。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2.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本次人才引进,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提供多样化人才政策套餐,可以选择享受以下三种套餐中的一种:①15万元购房补贴;②7.5万元购房补贴和3年内1.8万元/年的生活补贴;③3年内3.6万元/年的生活补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之后,在永州市中心城区(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购买商品住房方可申请购房补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聘用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
5.科研支持。对引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永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市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级、省级人才工程支持计划时,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配偶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家属随调。引进人才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予以保障;引进的博士、正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除可以保障就近入学外,还可以到市里安排的用于接收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学校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0746-8511191。
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