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信网可以查询到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积极鼓励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公民(1983年9月21日之后出生)。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掌上莲乡”、“莲乡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 日至10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国庆放假期间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广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河东府二路1号,河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楼);联系人:刘赞 19079409897,魏国平 13755923366。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照5张;
(4)符合加分项目:具有本县1年以上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并经上级党(工)委盖章确认;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1.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准考证领取地点:广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河东府二路1号,河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楼)。
(5)笔试加分。①党员(预备党员)笔试成绩加1分;②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含)以上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③具有本县1年以上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城市社区、城管、公安、交警)笔试成绩加2分;④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的笔试成绩加1分。以上4项合计每人加分上限不超过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不因考生放弃面试而递补,如造成达不到1:2面试比例,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席、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各面试小组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政治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政审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广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三年内不得入职我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岗位。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4.建立退出机制,根据相关要求,聘用期间,经考核研判,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按照人员身份依法依规予以免职、罢免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广昌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的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试用期暂不办理“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此次通过笔试进入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考生纳入广昌县社区人才储备库,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社区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广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4.根据《广昌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要求,现明确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3名候聘人员不参加本次的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附件
1.2023年广昌县城市社区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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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