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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章贡区招聘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9 15:15:5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6月29日讯:为加强我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编制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42个,具体详见《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赣州市章贡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8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7月8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7月8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2年7月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8日9:00起至7月12日17:00止,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信函报名,免收考生报名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网上报名地址:http://zgq.huiqicai.com(章贡区智慧人才招聘服务网),报名网址二维码:

  2.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专题,如实填写《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头像及报名资格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和学生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信及专业方向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2)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某方面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从事该方面工作的起始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查,初审合格的,还需在考核前将所有报名投递资料的原件携带至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考核及结构化面试。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需如实、准确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上传“赣通码”“行程码”等材料扫描截屏。未进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及上传“赣通码”“行程码”等材料扫描截屏的,无法获得准考证打印资格。考生打印了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遵守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及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考核为现场考核。考核不设定开考比例,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等于或高于3:1的岗位,在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小于3:1的岗位,则所有成绩有效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的人员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依然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3.考核内容:

  (1)专业技能考核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和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心理测试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入闱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各考生应按照拟聘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因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拟聘用人员未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规培合格证书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监督。此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的条件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咨询电话

  0797--8208497(赣州市立医院)

  0797--8268838(赣州市章贡区妇幼保健院)

  0797--8186735(赣州市章贡区中医院)

  13725006955(网上报名技术支持)

  附件:

  1.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2.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

  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赣州市章贡区2022年高层次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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