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招聘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10:51: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青原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书记员岗(一)8名,不限性别;
2.书记员岗(二)4名,仅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8.本人或配偶、父母为吉安市户籍;
9.入闱2022年度吉安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796-8187761、13879647057。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3.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或照片各1份;②相关证件证明及技能证书扫描件或照片;③如实填写《青原区法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交至青原区法院三楼政治部或发送至邮箱:122157527@qq.com)。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本院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或者短信通知本人。
(二)考试流程:笔试、实操、面试
1.笔试内容:基础法律知识;
2.实操内容:进行听打和看打速录技能测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4.成绩计算方式:按照笔试30%、实操30%、面试40%比例折算后,三项相加即为个人总成绩;
5.考试时间: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院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所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属编制外用工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聘用后待遇。工资待遇参照本院现任合同制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执行(基本工资2300元+绩效奖+午餐补贴+出差补助,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同时本院按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等,并发放工作制服)。
(三)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入职后,在我院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按照《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和《青原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本公告由青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