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鄱阳县招聘50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17:16:0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鄱阳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充实城市社区基层干部队伍力量,根据《鄱阳县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鄱城党治字〔2022〕2号)、《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鄱民字〔2021〕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城区范围内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其中,面向社会人员选聘35名;面向我县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退伍军人或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选聘15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热爱社区基层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可以胜任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3.面向社会人员,年龄为18-40周岁(在1982年12月24日-2004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我县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聘用时间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伍军人或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2月24日后出生),学历放宽为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4.热情谦和,善于沟通,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
5.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5.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8.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9.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10.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11.如是中共党员,近三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12.其他不宜列为招聘对象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地址为: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县档案馆东门)。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时考生填写鄱阳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
②本人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身份证;
④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
⑤如是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机关及事业机构)自行聘用且仍在岗的人员,提供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如是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如是考取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考生要保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4.实行考生诚信考试制度,报名时考生需当场签订《鄱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写作等。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2.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3.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共鄱阳县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县级联审
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本次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联审对象,充分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信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鄱阳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部门的意见。如有影响聘用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联审和体检情况拟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按照“自主选岗、分数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选岗。选岗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每个聘期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不合格、主动辞职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按照我县《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鄱民字【2021】242号)中“三岗十八级”要求落实薪酬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并由所在街道(乡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相关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县委组织部 徐峰 13576399254
县民政局 刘圣亮 1872056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