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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大安市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1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5 16:41:22 来源:人才引进网

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

 

  为解决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满足幼儿园办园需要,依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120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公布大安市育才幼儿园、慧阳幼儿园、长虹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前教师和体育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7月15日至1986年7月15日期间出生)。体育教师、医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为2022年7月15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不同岗位所需要的年龄、户籍、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回避情形
 
  此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
 
  (一)报名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8:30——7月25日17:30。
 
  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报名提交材料:
 
  1.《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中照片为近6个月内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照片);
 
  2.《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笔(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如果没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中专学历《毕业生登记表》;
 
  5.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学前教师和体育教师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将以上材料原件清晰拍照,连同本人近6个月内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电子版全部存入一个文件夹内,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大安市育才幼儿园体育教师张三。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招聘条件,由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电子版照片等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采取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的形式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与资格审查人员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报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缴费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不设置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8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领取地点:大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大安市育才路21号职教中心420房间),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的同时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照片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版一式3份需审核签字后留存、其他留存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纸质版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报考不同幼儿园的不同岗位,如重复报名或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错报岗位及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名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他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大安市事业单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时间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或准考证丢失等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1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1.笔试范围:教育类岗位:时事政治、通用知识、教育基础知识等;医务类岗位:时事政治、通用知识、医疗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8月6日上午9:00-10:30,8月8日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
 
  3.笔试地点: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按照专业分类,采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 聘用面试成绩较高者。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笔试成绩,未及时查询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条件复审人选。考生应按照具体通知时限,携带本人《大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医务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职业)资格等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大安市教育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及格线以上)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大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本市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录用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委托第三方劳务机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完成考取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需在1年内考取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1年内未能考取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工资待遇基本月工资额3000元(含个人缴费部分),工资产生的税费自行支付,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人员管理与解聘
 
  大安市教育局和幼儿园同时对招聘人员具有管理权,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第三方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间,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虐待儿童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将聘用人员退回第三方解除合同。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录用资格的,均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2018年1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条件复审、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①提交纸质版材料和领取准考证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②提交纸质版材料和领取准考证时无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10天内国外旅居史;③考生参加笔试当天,经现场扫码测温并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以上条件,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报名咨询:大安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436--5210011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公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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