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11:04:01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经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职责
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在消防救援队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下,承担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职能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人员种类、数量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6人,其中驾驶员3人(大阳镇1人、黄河镇1人、小四平镇1人)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战斗员2人(二龙山乡1人、猴石镇1人);消防文员11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此次招聘为人员申报岗位应聘。
(二)报考人员要求:男性,18-38周岁(即1983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7日出生,含本数),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东丰县常住户口(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身高1.70米以上,体型符合通用标准即(身高CM-105)±10%Kg。女性,24-40周岁(即1981年7月7日至1997年7月7日出生,含本数),身高1.60米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东丰县常住户口(以本人身份证为准),体型符合通用标准即(身高CM-105)±10%Kg。其中驾驶员、战斗员要求男性,消防文员无性别要求。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家属无常住户口要求。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消防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赌博嗜好吸毒史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纹身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消防员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4日。报名时间:每日9时至16时。
3、报名地点
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区消防站三楼办事大厅)。联系人:李新宇,电话:13732816139。
4、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证明各一份,有B类以上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部队(消防)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服役期间立功的携带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驾驶员、战斗员分为15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四项。分数核定按照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体能测试评分表进行核定,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取消应聘资格。消防文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法律及消防常识,报名时由组织方提供相应复习资料。驾驶员、战斗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消防文员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临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驾驶员、战斗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消防文员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体能、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并结合消防救援大队所需岗位高分录取。
5、复转军人总成绩加2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3分;复转消防员总成绩加5分;从事消防工作人员,每年总成绩加1分;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6、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应聘入围者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政审。对招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有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热爱消防工作、品行不端、有前科劣迹的不予以聘用,并依次递补。
7、其他。如各类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8、体能、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统一通知。
(三)公示
各项考试、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被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将强防护。报名及考试前提供本人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五、聘用人员管理方式
1、拟聘用人员在公示后需参加为期不少于7天的岗前职业培训,其中:培训内容为灭火救援基础知识、消防员基础体能训练、灭火救援基础技能、消防宣传、消防文案、消防培训讲解等。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标准以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业务考核标准为准。培训期间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食宿、服装、器材等保障,培训期间无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经公开招聘合格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受聘人员要服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并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和本人实际工作表现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终止或续签。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消防员实行定额工资。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以工资额为基数,工资额低于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以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缴费),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发放时自行扣除。工资标准每人1500元/月(含需个人缴纳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部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贯穿于全过程。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用工合同证明。
3、考生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考生必须保持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免费提供消防专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此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咨询电话:13732816139。
本公告由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东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