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长海县银龄教师招聘公告(6人)
发布时间:2025-04-18 14:04:11 来源:人才引进网
为优化我县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丰富经验与专业优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长海县银龄教师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5年招聘银龄教师6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责”的原则,按规定确定人选,按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二、招聘对象
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不含65周岁,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计算)的省内优秀退休教师(不含长海县内退休教师)。
三、招聘岗位
长海县第一中学:物理、数学、语文。
长海县高级中学:物理、数学、语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2.师德高尚,甘于奉献,自愿到教学一线任教;
3.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学校课堂教学和其他教育教学任务;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科与任教学科一致,聘用前脱离一线教学不超过两年。
(二)聘用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的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为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正高级教师或省级以上特级教师;
4.获得省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教学类荣誉称号;
5.指导学生参加全国五大学科竞赛决赛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大连市人才网(https://www.dl-rc.com/)、长海政府网(https://www.dlch.gov.cn/)、长海教育网(http://www.chedu.net/)和长海教育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4月25日下午16: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微信电脑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链接,于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下午16: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1门学科。报名时须上传一个PDF版材料,顺序为:《长海县招聘银龄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退休证;所获各类荣誉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链接https://www.wjx.cn/vm/eOhPynH.aspx
3.资格初审:报名的同时,县教育局将组织工作专班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完整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核遴选
报名人数低于(含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只进行面谈;报名人数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进行考核遴选。县教育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考核遴选,考核遴选通过备课、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选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六)公示聘用
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并报县银龄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七)签订协议
聘用人员与聘任学校签订聘用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按学年聘用;考核结果优秀的下一学年可继续聘用。
(八)上岗任教
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关学校任教,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
六、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聘用教师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进行课堂教学,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参与评课,指导青年教师等,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七、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聘用期间原人事关系及退休待遇不变。银龄教师计划经费由县财政予以全额保障。
1.银龄教师工作补助每人每月人民币1万元,按月发放。
2.聘用期内设立考核奖励基金,经考核优秀的一次性获得考核奖励基金人民币8万元,考核合格的一次性获得考核奖励基金人民币3万元,不合格不予奖励。
3.银龄教师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4.银龄教师统一在长海县教师公寓居住,个人不承担住宿费用;餐费按聘用学校在职教师餐费标准执行,由县教育局从提高教师待遇经费中支付集体承担部分,个人部分自行承担。
八、履约管理
(一)各聘用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原则上协议一年签订一次。聘用期间,由聘用学校和长海县教育局进行双重跟踪评估。聘用教师任教周课时量不低于本校其他同学科教师的平均课时量,聘用学校负责对聘用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每学期结束后组织开展教学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考核奖励基金挂钩。
(二)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学校有权立即终止聘用或不予续聘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
2.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因师德失范受组织处理的;
4.为个人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
5.跟踪评估和业绩考核不合格的;
6.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承担或继续完成工作的;
7.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10天或累计事假超过7天的;
8.学校认定需终止聘用或不予续聘的其他情形的。
九、咨询服务
1.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411-39371509,0411—39371510。
2.因地处海岛,进岛需提前了解通航情况,做好出行准备。
船讯咨询电话:长海县鸳鸯港0411-89895000、0411-89896000;皮口港0411-83400316。